朗读
鹿城区各印刷经营单位:
为加强印刷业管理,摸清印刷企业经营情况,规范印刷市场秩序,促进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印刷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区2009年度《印刷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布置如下:
一、《印刷经营许可证》年检范围
参加《印刷经营许可证》年检的单位为本区所有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专业制版)和打字复印单位,含2009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和打字复印单位。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年检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二、年检时间和方法
本次年检工作时间自2010年1月21日开始,至2010年2月底结束。各经营户收到本文和所附《登记表》,应在文件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登记表》须认真填写,各项数据和内容要如实填报。
三、年检材料
1.《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由印刷企业填报)、《复印打字企业审核登记表》(由复印打字企业填报)。
2.印刷企业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内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引进情况;产品质量情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统计数据保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3.《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印刷品印刷登记簿》;
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三、年检地址
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车站大道547号信合大楼A幢二楼 --鹿城农村合作银行楼上 联系电话:88112427、88112423
四、关于年检的几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