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关于开展“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活动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宗旨,我区卫生系统在转变行风、优化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当前形势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为不断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基层站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能力,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按照《中共温州鹿城区委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度民主评议作风效能建设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实施意见》(鹿委发﹝2010﹞25号)精神,结合鹿城卫生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和“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基层站所为目标,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为核心,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为立足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强区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活动,使卫生系统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健康权利,为开创鹿城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二、活动安排和活动内容

“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活动时间从2010年4月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25日前)。局机关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确定办事机构和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促推行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共同抓,干部职工齐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根据活动总体要求,针对本单位在行风建设、服务百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出实效。局机关“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分工如下:

组  长:邱向真

副组长:陈宁益、林卫卫、陈素月、王璋弟

成  员:毛新奇、洪流、孙方俊、方正、陈艳、甘毅、邹立敏、潘丽萍

领导联系分工:

邱向真:总负责

陈宁益:联系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林卫卫:联系区卫生局机关、区卫生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陈素月:联系区人民医院、区第八医院、区精神病医院

王璋弟:联系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下旬至10月)。这一阶段是此次活动能否取得切实成效的关键,要重点抓好以下任务:

1、开门纳谏听民意,深入调研找对策。采取恳谈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簿)、网络评议等形式,重点针对行风评议和群众投诉中问题较集中的方面征求各方意见与建议。一是在系统内部,针对“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活动在全系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二是分别召开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区干部、服务对象恳谈(座谈)会,听民意集民智;三是开展问卷调查,在服务窗口向服务对象开展“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活动问卷调查。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针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梳理问题,要率先深入基层一线,走近服务对象,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剖析原因,找出对策。各科室和中层干部、职工要结合岗位职责和服务要求,从自己找起、从身边找起,认清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及时落实整改。

2、加强学习提素质,立足岗位讲奉献。将此次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延伸,借助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单位等活动平台,开展“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我要做什么,我要怎么做”讨论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卫生行风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责任感与主动性。以模范人物的先进事例,激励人人敢于弘扬正气,勤于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结合自身政治素养和岗位工作,加强政治理论、业务技能、法律知识、执业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全面提升服务为民的意识和能力。

3、面对现实找差距,围绕重点促行风。在“转作风、优服务、创满意”活动中,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正视现实,明白一个道理,尽管全体干部职工十分努力,服务不断优化,行风不断好转,群众的认可度也有所提升,但与当前形势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此,我们要面对现实找差距,明确重点抓落实,要在审批、执法和服务三个环节上,在干部职工廉自律洁、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等工作上下工夫。

一是把握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审批行为,实行“阳光操作”,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监管和审批后的管理服务。对现有的卫生行政项目进行梳理,整理编制《鹿城区卫生行政审批手册》,规范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明确办事标准、程序和时限,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现象,做到“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联办件牵头办、急办件快速办、补办件和退办件及时答复办”,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具体制度和操作办法,对重大、重点、重要项目开通了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努力构筑规范、透明、便民、高效、廉洁的行政审批。

责任单位科室(科室):局机关、审批中心(副中心)窗口、医政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228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