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分局决定在4月份开展代号为“铁网二号”的网络经济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工商所认真遵照执行。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
各工商所在专项行动中对以下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利用互联网、手机网站等网络媒体实施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世界博览会标志等标识的侵权行为;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行为;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行为;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发布各种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行为,欺骗性有奖销售、巨额有奖销售行为;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直销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需经许可方可从事经营的违法行为和其他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经营行为。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调查部署阶段(4月8日— 4月15日)。各工商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网络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在本区网站上发布互联网信息行为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违法情况。
(二)查处整治阶段(4月16日—4月25日)。各工商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利用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实施网络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改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4月26日—4月29日)。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分局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的督查工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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