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在全镇村级组织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
鹿双屿委发〔2010〕67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根据《关于在全区村级组织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鹿委办发〔2010〕7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村级组织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指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组织提议,党组织、村委会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近年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成果。它从内容上明确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议事决策程序,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探索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各村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坚持执政为民、巩固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新形势下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提升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我镇农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水平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科学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事项和实施程序
(一)明确决策事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具体可由各村结合实际,予以确定。主要内容包括:村庄建设、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修订;村集体资产改制和使用处置方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村集体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三产二产、宅基地分配方案;道路、自来水和农田水利设施等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和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重要工作人员聘用;由村集体经济支付村干部报酬的人数及标准;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的事项;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规范工作程序
在实践中,要抓好各个实施环节,真正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和公开准确及时。凡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应当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规范操作:
1、村党组织提议。即村党组织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进行民主提事,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各村党组织要结合镇里的指导性意见,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并上报镇里备案。
2、村两委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由书记主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