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郊党委〔2010〕70号
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社区)及相关部门:
2009年,我乡和有关单位按照中央及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有力推动了我乡信访形势向好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长期积累的信访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化解,有的当事人反复上访、缠访闹访,甚至非正常上访,成为困扰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根据上级《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温鹿信联发[2010]4号文件精神,今明两年继续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就我乡开展这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是区里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决心,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这项活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全面摸清我乡信访积案底数,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乡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案范围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根据我乡实际,乡信访办交办信访积案的具体标准是,指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信访人就同一事由至今仍在信访、属于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未息诉案件。
三、方法步骤
今年“信访积案化解年”工作自2010年4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30日)。乡信访办对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确定重点,建立台账,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办结。乡党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拉网式清查,排查出信访积案,以“六清楚”:一是清楚问题产生的时间背景处理经过、历史演变、缠诉焦点、诉求、所持依据等;二是清楚信访人思想情绪状况;三是清楚历次办案领导和知情人的看法、态度及依据;四是清楚信访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亲属、朋友中有影响、有权威、有感召力的精神支柱型人物的态度、倾向等;五是清楚案发单位具有较好社会公信力基础的各界人士的态度看法;六是清楚涉案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集中化解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和自己排查的信访积案,责任单位针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次协调会、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解决期限、一份协调会纪要、一次信访人见面的“九个一”要求,要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和办结时限,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基本办结。包案领导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实行“五包”责任制。(“五包”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问题、包劝返、包息诉罢访。)。对重大复杂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及时调度研究案情,解决活动中及包案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抓好积案化解和教育稳控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坚持公开案情、诉求、办案过程和处理结果,采取约访、下访、回访等多种措施,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反馈处理意见,做好化解矛盾和思想疏导工作,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对进入复查复核程序的信访积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办理,必要时举行公开听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