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有关企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特种设备在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1月修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质监局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9〕185号)和“平安鹿城”建设的总体要求,现就全面推进落实全区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街道网格化监管模式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全过程安全监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宣传教育、排查治理、监督执法,指导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组织体系、安全制度体系、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经费保障体系。到2010年底,街道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实现“五主动、六有证、七落实”的目标。“五主动”即:主动申请设备登记,主动申报定期检验,主动排查治理隐患,主动办理设备注销,主动报告事故发生;“六有证”即:设备生产单位有证,设备本体合格有证,设备使用有证,检验合格有证,管理人员有证、作业人员有证;“七落实”即: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人员责任落实,设备维护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工作落实,安全节能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应急和处理制度落实。确保辖区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完成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突破事故控制指标,确保不出现事故漏报、瞒报现象,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