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福利企业:
根据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民工办[2010]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3月10日至6月底对全区福利企业开展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根据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全区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温州市鹿城区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局长杨文升任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陈杰、区国税局副局长金可坚、区地税局副局长张波任副组长,成员由汪海婴、李南湖、戴盛松、柳丹、郑亮、卓超贤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陈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内(联系电话:88369907)。
二、年检年审资格认定范围
领有浙江省民政厅颁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鹿城区福利企业。
三、年检年审资格认定时间与要求
1、今年年检年审资格认定时间从3月10日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企业自查阶段。第二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对企业进行普查阶段。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上报年检材料(总结材料、各类年检表格)阶段。第四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省、市抽查与汇总阶段。
2、按照市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民工办〔2010〕25号)精神,区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在工作组织、时间安排和人员配备上要充分保障,按时完成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年检年审工作要发扬廉洁、公正、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保护主义,保证年检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