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开展合同帮农工作,全面推进我区订单农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省、市工商局有关文件精神,分局决定将原有18个合同指导服务站提升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合同指导职能,更好地服务当地农村经济、带动主导产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积极为当地涉农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及广大农户提供合同帮农、经纪引农等综合职能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内容
1、合同帮农。各新农村建设服务站要按照省局《基层工商所开展合同帮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订单农户的联系点制度,围绕订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做好宣传、指导、服务、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订单的履约率,并做好工作台账。
2、农资助农。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和市场巡查、市场预警、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等工作制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防止农民上当受骗。
3、经纪引农。开展经纪活农工作,搞活农村市场流通。根据本地产业特点,重点培育和发展粮食、水果、蔬菜经纪人,并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活动规范化,通过打造一支遵纪守法的经纪人队伍,带领广大农户快速致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商所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服务站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基层工商所在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要将其作为本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发动,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刊物、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服务站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扩大服务站的影响力。
(三)部门联动,取得支持。各基层所在新农村服务工作中,要立足合同指导职能,注重发挥工商综合职能优势,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联合乡镇政府和农业等部门,整合和提升指导服务职能,探索建立综合性的新农村服务站,为辖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和广大农户,全方位提供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品牌富农和市场活农等涉农服务工作。
附件:1、鹿城工商分局基层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和指导人员名单
2、鹿城工商分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服务项目
3、鹿城工商分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服务承诺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新农村建设 服务工作通知
报:区府办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10年9月7日印发
附1:
鹿城工商分局基层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