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快推进鹿城区卫生事业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51个空缺岗位在系统内部进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必须为鹿城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性别、年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0年鹿城区卫生系统内部选调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方式
1.自愿报名:鹿城区卫生系统内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
2.双向选择:考试合格者被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按规定填报择岗志愿,选调单位同意则予以选调,不按规定填报或选调单位不同意,则不予选调。
四、报名要求
1.符合条件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鹿城区卫生系统内选调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并附表提供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年 9月 8日至共三天,逾期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单位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上报区卫生局政工科。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