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举办2010年行政执法人员
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我办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10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各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在岗在编、未经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考试;近两年已经培训,但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直接参加补考。
二、培训考试内容和范围
省政府法制办编写的《行政执法教程》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大纲与试题集》。
三、培训考试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8月26日—27日(星期四、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鹿城区府东路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