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因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温鹿卫〔2009〕76号文件中,有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聘任条件,作如下调整:
一、区属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职称聘任条件
(一)临床医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聘任
区属医院、监督、妇幼、疾控等公共卫生机构,拟聘任中级职称的临床医生,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医时间须满6个月,到边远乡镇(岙底乡、双潮乡、临江镇和七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医的,时间可缩短到4个月;拟聘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生,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医时间须满3个月,到边远乡镇(岙底乡、双潮乡、临江镇和七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医的,时间可缩短到2个月。
(二)护理等其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聘任
区属医院、监督、妇幼、疾控等公共卫生机构拟聘任中、高级职称,在护理、检验、影像、药剂、预防保健等卫生序列技术岗位人员,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医时间须满3个月,到边远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医的,时间可缩短到2个月。
二、 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聘任
(一)社区医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聘任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聘任中级职称的社区医生,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医时间须满3个月并完成3个月的轮流进修;拟聘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社区医生需完成3个月的轮流进修。
(二)护理等其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