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鹿藤政发〔2010〕104号
关于做好2010年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镇机关各科室:
2010年国庆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近期关于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各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做好2010年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国庆节期间,处于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旺季,也是各类消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推动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握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发〔2010〕106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村(居)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镇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消防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消防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抓实、抓细、抓好国庆节期间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各类消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推进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