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乡(镇)计生办、计生协会: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广大企业积极落实计生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并通过加强计生协会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水平,为我区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了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省民政厅和省计生协《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千企’示范活动”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10]10号)和市人口和计生委、计生协《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温人口计生[2010]38号)文件精神,推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年”活动,结合我区实施的村(居)计划生育示范创建“513”计划和“强基创优”工程,现就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创建”)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企业员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需求为导向,以群众参与为途径,根据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央《决定》精神,按照“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政府指导、单位负责、群众自治”的方针,采用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方法,通过“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计生协会建设和计生工作水平,推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行分级创建评选。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企业,由街道、乡(镇)级初评推荐,区级评选并向市、省、国家级审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企业”。
2010年至2014年,全区要培养、树立50个左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企业,其中2010年10个,2011年10个,2012年10个,2013年10个,2014年10个,并带动全区各企业积极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同时使更多的企业能参加国家和省、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
三、创建标准
示范企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要做到“六个好”:
1、领导重视好。企业领导重视人口计生工作,落实法人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人口计生工作;认真解决重大问题,带头参加重要活动;每年安排一定人口计生工作经费,保障活动正常开展;关心关怀每个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员工,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生育关怀”基金,专款用于计划生育职工的奖励、慰问和帮扶活动。
2、协会建设好。企业计生协会网络完善,机制健全,活动经常,较好地发挥了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作用,形成自我宣传、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格局;积极维护员工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有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等形式专用或兼用的会员活动场所。
3、宣传教育好。经常开展人口计生基础理论、法律法规、男女平等、少生优生优育等文明婚育观念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艾滋病以及妇女病防治等知识宣传教育。针对本企业员工特点,在重大节日里开展文艺娱乐活动;有固定的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人口计生报刊书籍等资料齐全。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企业要树立大人口观念,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结合融入、互动共赢”的要求,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建设形成企业生育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