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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关于印发“平安攻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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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安攻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鹿双政〔2010〕1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攻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温鹿政办〔2010〕16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监管,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攻坚”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有效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零事故。

  二、整治重点

  今年“平安攻坚”专项行动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全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是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标准落实情况。

  三、工作内容

  镇安监中队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一)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梳理和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完成“四个能力”建设。

  3、对排查到隐患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制订整治方案,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4、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台帐。

  5、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条件的、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的,要按规定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并落实整改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6、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具体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主要设备设施运行及检测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人员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

  (二)安全监管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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