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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关于印发《2011年南郊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和《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等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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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南郊党委〔2010〕135号

 

 

关于印发《2011年南郊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和《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  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南郊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和《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2011年南郊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是我乡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全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如下:

  一、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深入开展“六城联创”和城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换届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5〕3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0〕80号)、《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68号),以及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

  三、换届单位的时间安排

  整个换届工作从11月初开始,到明年3月底基本结束。换届工作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村在乡指导组指导下集体商定后报乡党委统一确定。换届工作一般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进行组织。

  四、换届工作中要认真探索实践的重点问题

  1、加强对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把关。各村要按照建设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的要求,在组织党员群众认真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要求,提出村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教育和动员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进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的精神,各村应在村选举办法中明确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明确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登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出现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严格推行任职条件联审制度,加强对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审查。乡党委对候选人(自荐人)任职条件进行初审后,提交区级人大、纪检监察、组织、民政、法院、检察、公安、计生等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联审,通过审查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2、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从严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名额,每个村一般3—7人,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在区有关部门指导下,由乡党委最后决定。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一名女干部。

  3、积极推进村级民主选举。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制度,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由群众、党员和党组织共同推荐产生,群众推荐可以户为单位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推荐,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在公开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积极实行村党组织班子的民主选举,有条件的村,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海推直选”制度(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以无记名秘密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全面推行“自荐直选”制度(由“自荐人”向本村选举委员会自荐报名参选,选民可以选举“自荐人”、也可以选其他村民,“自荐人”应具备一定的任职条件,经审查合格后,通过竞职演说或提交书面竞职承诺参选,选民以无记名秘密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拓宽民主渠道,规范操作程序。

  4、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一是切实推选好村民代表。村党组织要依法组织村民代表的推选,积极引导村民把素质高、作风正派、顾大局、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民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一般采用分户推选和村民小组推选两种方式。倡导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成员不是村民代表的,应在村级组织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党员、妇女、少数民族的村民代表可以通过引导、采用专职专选等方式进行推选。二是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要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认真组织好选民登记。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户籍不在本村的,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村选举办法应予以明确。四是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进一步规范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应公布。五是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选举应当召开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场所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设置流动票箱要经乡党委审核同意,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的对象和人数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科学合理设置选举现场和投票站,保证秘密写票和投票过程不受干扰,保障选民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5、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各村要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选举工作一并纳入村级组织换届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同步部署。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引导选民将奉公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能充分履职、发挥作用的人员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把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6、全面推行“三项承诺”制度。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等“三项承诺”制度。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主要由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有条件的推行竞职演说,以进一步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了解,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全面深化和完善创业承诺制度,新一届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全面建立辞职承诺制度,为督促履职情况差、工作作风差、群众反映差的村干部主动辞职,提供制度保证。乡党委将加强对竞职承诺、创业承诺的审核把关,承诺中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不得对集体资产的处分进行承诺。要防止出现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财务与选举挂钩的现象。对捐助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捐助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而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7、严肃换届选举的选风选纪。一是进一步明确选举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十大禁令”的纪律要求。选举前,乡党委将在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换届纪律教育的基础上,与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对他们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要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对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二是坚决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自荐人),都是贿选。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大力开展打黑除恶行动。加大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地痞流氓的力度,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干扰和暴力介入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等行为。

  8、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换届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特别是要把为什么举行村级组织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引导候选人正确对待自己、其他候选人和党员群众,促进理性公平竞争,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换届领导和指导机构。在乡党委领导下,全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由南郊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整合各相关部门的资源和优势,加大指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每个村都将由乡党委确定领导干部具体负责,选派得力干部指导和督查换届工作。对矛盾突出、问题较多的村,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现场,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各村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及时报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依法换届、和谐选举,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以解决换届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健全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为主要内容,认真制定好工作方案。

  3、做好工作的前期准备。各联村领导要进一步搞好前期调研工作,把情况搞清楚,把问题分析透,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做好后进村的帮扶整转工作。要组织好相关人员尤其是住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和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开展换届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帮助他们尽快熟悉选举工作流程。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对财务比较混乱、群众反映较大的村,要先进行审计清理,及时公布村级财务情况;对那些后备力量薄弱的村,要在加大选拔培养力度的基础上,通过派驻等形式,确保村级组织换届时有充足的人选;对黑恶势力活动较多、干扰较大的地区,要在换届前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为村级组织换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村党组织选举制度,选优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农村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共浙江省纪委、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组〔2010〕48号)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全乡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为依据,着眼于优化班子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的目标,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不断增强党内民主选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努力选出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党员干部和群众拥护的村级党组织班子和带头人,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南郊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职数及结构要求

  村党组织班子的配备,按照精干、高效、调优、配强的要求,乡党委将结合各村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领导班子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党组织设书记1人,副书记若干。

  要优化村党组织班子结构,注意选配双带能力强、文化水平高、年龄轻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在班子中,一般要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党员,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结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委员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方法步骤

  换届工作一般应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广泛征求意见。各村党组织通过公告、黑板报、宣传栏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及“两推一选”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在选举前,各村指导组要及时开展座谈引导,座谈面要尽量广一些,一般要求达到党员、群众代表数的80%以上,对个别重点村、难点村要到户到人,深入了解当前的选情舆情。

  2、制定方案,及时发布公告。各村指导组要指导村党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村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发布公告,明确村党组织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人选资格条件、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

  3、公开推荐,产生参考人选名单。由群众、党员和党组织共同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产生候选人参考人选名单。各村指导组要配合乡党委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规定,对参考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初审把关。

  4、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民主推荐一般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首先,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推荐,推荐时要将参考人选名单告知全体党员。按照职数规定和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30%的要求,根据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其次,要在群众中组织推荐,推荐时要将初步人选名单告知群众。第三,各村指导组要指导村党组织根据党内推荐、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及人选平时表现情况,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

  5、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对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和批复。

  6、直接选举,做好结果报批。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符合有关规定情形、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报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党员大会的应到人数。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可以将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然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将正式候选人直接提交大会差额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委员。选出的村党组织委员,报乡党委备案;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乡党委批准。

 

 

 

 

 

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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