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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育关怀助学圆梦活动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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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人口计生〔2010〕41号

 

 

关于开展生育关怀助学圆梦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计生办、计生协:

  为了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帮助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解决上学难的问题,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会《关于开展生育关怀爱心助学大行动的通知》(温人口计生[2010]3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生育关怀,助学圆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生育关怀”活动为工作载体,通过人口计生部门搭建平台,积极发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捐资助学行动,建立“生育关怀·成才基金”,重点帮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孩子顺利完成学业,在全区上下形成爱心传递、互联互动的局面,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引导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内容

  1、筹措资金。各街道、乡(镇)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发动企业、社会热心人士以捐资捐款或以成立生育关怀冠名基金等形式参与捐资助学行动;街道、乡(镇)如组织动员企业一时有困难,也可从社会抚养费或计生公益金中安排一笔专项资金支持此项活动。同时,区人口计生局已安排一笔资金,将用于此次爱心助学活动。

  2、确定对象。在全区范围内,由于家庭成员伤亡、伤残、遭受天灾人祸、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提供学费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孩子。主要包括:已上小学、初中或被全国正规普通高等院校或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中专学校)录取、在读或因贫困辍学的学生。

  3、组织报名。各街道、乡(镇)要对在读或被录取、辍学的学生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全区45名左右分配给街道、乡(镇)的名额,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就学证明或大学(高中、中专)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困难状况材料,经村(社区)、街道(乡、镇)审查后,报区计生协会办公室。

  4、集中慰问。全区将在12月份举办“生育关怀·助学圆梦”现场捐赠助学、冠名授牌仪式。届时将邀请区领导参加授牌和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街道、乡(镇)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区统一开展的生育关怀助学圆梦活动。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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