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鹿藤政发〔2010〕121号
关于修订鹿城区藤桥镇处理森林火灾预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完善森林消防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消防救灾能力,经研究,决定对《鹿城区藤桥镇处理森林火灾预案》进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书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森林火灾 预案 通知
抄:区府办、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区农林水利局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党政办公室 2010年12月16日印发
鹿城区藤桥镇处理森林火灾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损失性的事故,对社会安全、经济、
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为了及时、迅速、准确处理森林火灾,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下达的《关于制定处理森林火灾预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根据分工调整和人员调动情况,调整藤桥镇处理森林消防指挥部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王剑波
副指挥:贾 嘉 陈 众
成 员:章志义 朱宝元 夏云波 刘国仁 季学通
姜岳定 吴爱珍 陈永胜 周松藩 郑海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消防办),刘国仁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各村也要健全森林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一旦出现森林火灾,就近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实行村自为战,相互支援,并及时上报镇森林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消防办,电话:86478110),以便部署应急措施。
二、处理分工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区防火办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
(一)区级
1、县(市、区)界、乡(镇)界附件的森林火灾。
2、过火面积在100亩以上,明火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当地干部群众进行扑救,火势无法控制的森林火灾。
4、危险居民区、村庄、风景区的森林火灾。
5、其他需要有关部门支援的森林火灾。
(二)镇级
1、涉及至乡(镇)、村界的森林火灾;
2、过火面积15亩或明火半小时以上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火灾;
4、造成伤亡的火警、火灾;
5、森林火警、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做好统计建档。
(三)村级
1、涉及至乡(镇)、村界的森林火灾;
2、过火面积15亩或明火半小时以上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火灾;
4、造成伤亡的火警、火灾;
5、各村接到火警时,尽快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扑救,及时做好免灾、守护工作。
三、队伍建设
森林消防扑火队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调度,分工合作。
(一)现场扑火组
扑火队全镇按区域共成立6支扑火队伍。
1、南岸村森林消防扑火队
队 长:周建静
副队长:周绍光
成 员:林柏中 周建松 周 清 周佰珍 周松波
周小平 周建勇 周爱苗 夏飞云 葛国林
夏胜云
2、后垟村森林消防扑火队
队 长:黄建忠
副队长:黄寿光
成 员:黄胜祥 黄建云 黄炳南 黄秀芳 黄金龙
杨玉珍 黄云林 黄爱国 杨庆其 黄良聪
杨胜华 黄道飞 黄林湾
3、埭马村森林消防扑火队
队 长:叶国甫
副队长:叶金静
成 员:叶星恩 叶成道 周胜良 张良庭 沈国忠
叶佐云 叶陈友 叶宝弟 叶和英 叶春芳
4、油岙村森林消防扑火队
队 长: 周金波
副队长: 吴林海
成 员: 周林松 周晓忠 叶秀跃 叶秀俊 周爱泽
李建海 叶秀林 徐永亮 徐和弟 周晓晨
叶如剑 林珍理
5、机关一队
队 长:陈 众
副队长:刘国仁
成 员:叶玉峰 董晓来 章志义 周月锋 夏云波
季学通 金浙植 徐建军 许世华 叶国赢
林 义 周长恩 周炳克 朱程孟 林柏中
叶智敏 温胜亮 林忠仁 吴金娒 夏绿锋
6、机关二队
队 长:贾 嘉
副队长:杨强军
成 员:金浙瓯 陈伯聪 朱陈胜 徐军年 朱宝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