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
温鹿双政〔2011〕6号
各村(居)、办公室、驻镇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促进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整治制度。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原则,依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实行定格、定人、定期、定量制。
1、以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责任人,建立村(居)消防安全整治办公室,落实村(居)两委干部消防安全责任网格,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和地下建筑、违章简易棚、家庭作坊等场所消防安全的日常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台帐,对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底子清、
情况明。
2、镇驻村(居)干部根据网格化管理规定,每周二定期到
村(居)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在村(居)排查的基础上,
对重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3家以上,并于周三上午将居住出租房消防隐患报镇居住出租房办、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隐患报镇安监中队、其他消防隐患报镇相关职能科室。对排查中发现的重点消防安全隐患,可自行进行整治的,由驻村干部牵头,村居干部参与,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工作要求,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对需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的,及时报镇职能科室组织联合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