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郊党委〔2011〕42号
关于印发《南郊乡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职能科室、村(居)两委:
《南郊乡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南郊乡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乡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便民体系,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根据区纪委(鹿纪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构建乡、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营造更加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步创建、完善提高”的原则,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提早谋划、精心布局、合力推进,努力实现“三个到基层、三个有利于”目标(即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到基层,有利于转变机关作风、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力争2011年5月20日前,在全乡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1个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型),实现100%全覆盖。建成基本型服务中心后,各村(社区)针对实际,再逐步进行规范和提高。
三、建设要求
(一)工作职责
村级便民是指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以下称便民服务中心),确定代办员,根据群众需要和申请,代办员全程代办群众必须到乡政府或乡政府以上相关部门办理的民事或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形式。
村级便民服务由村(社区)两委领导,负责本辖区便民服务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乡民政等科室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按规定办理需要村(社区)两委办理的事项;对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乡有关科室办理的事项,提供咨询和代办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