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各协会、学会、研究会: 现将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鹿委办发〔2011〕43号) 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执行。 请按照文件要求,对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审核清理和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17日前通过OA系统发送到鹿城区教育局监察室郑薇薇邮箱,联系电话:88268191。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办公室 ( 通知 ) 鹿委办发〔2011〕43号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藤桥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字〔201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各项规定,按照 “ 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核、统一规范 ” 的原则,坚持清理和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结合,以党政机关为重点,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数量、规模和开支,努力实现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行为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二、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和规范工作的范围。 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国家法定节日的庆典活动,面向本系统举办的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不列入清理和规范范围。 (二)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内容。 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市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 1、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主要包括:无法律规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文件依据或者未经批准的活动;未纳入财政预算,要求基层企业和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滥用财政资金,搞 “ 形象工程 ” 或 “ 政绩工程 ” 而举办的活动;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 2、严格庆典活动审批程序。 各单位举办的庆典活动,按归口分别报区委、区政府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严格控制举办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变更的纪念性庆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参与的经贸类庆典、工程奠基和竣工典礼。 3、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数量、规模和开支。 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按规定履行程序报批,从严控制活动的参与范围、参加人数、活动期限、接待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列入公示范围,接受审计监督。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公款旅游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举办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 “ 轮流做东 ” 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举办活动的费用。 4、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严格邀请领导同志参加此类活动的报批程序,各单位不得擅自直接邀请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活动,确需邀请的,必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上报;确需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参加的,必须经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核批准。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在此类活动中挂名任职。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从严控制对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宣传报道。 5、各单位要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参照上述要求,从严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三、方法和步骤 清理和规范工作从2011年5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 各单位要把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作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进行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自查自纠(5月至6月) 各单位按照要求,对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审核清理和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统计表,于6月底前报区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监督检查(5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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