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办函〔2011〕13号
各中小学: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展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鹿城区“和谐校园”中小学教师摄影、摄像作品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题材
作品以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和谐教育为题材,通过镜头展示校园和谐的党群关系、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形成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精神环境、自然环境,体现人与校园的和谐统一。
二、作品要求
(一)摄影要求
1.作品风格不限,数码、胶片作品和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以原始电子文件方式选送;
2.作品应为近两年新作,已在各种摄影展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评比;
3.请认真填写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一并报送。
(二)摄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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