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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站:
为了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局实际情况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鹿城区农林水利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2.请假审批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鹿城区农林水利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一、局临时人员采用聘用管理制度,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实行聘用人员考勤管理,每日进行两次考勤,分别于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间,考勤情况将进行汇总,迟到、早退(15分钟内)每月累计2次以上,每次扣10元。如无故旷工,每天扣发30元,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20天,按规定予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