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网络助学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技师训办〔2011〕3号)和《关于转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网络助学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温电教函〔2011〕29号)精神,我区将组织推荐上报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络助学导师8名,分2期进行培训(第一期2名,第二期6名),并做好网络助学导师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助学导师推荐办法 网络助学导师的申报,须由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组织推荐。 二、网络助学导师推荐对象条件 1.专业能力强,具备较好的信息技术理论和应用基础。 2.乐于接受并胜任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助学导师工作,能够服从培训安排。 3.优先考虑有较强培训教学与管理能力的优秀教师。 三、网络助学导师工作职责 1.按照培训课程计划,组织学员进行网上协作学习与小组讨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132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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