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网吧超时经营进行严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文化市场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对我区网吧的现状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指出了近年来网吧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分析了网吧市场超时经营所带来的社会安全隐患并为我们提出了两条好的建议: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网吧超时经营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屡教不改的场所予以重罚,同时把这项工作作为常态化进行管理。二是由文化行政部门根据条例的规定协调电信运营商对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在0:00-08:00进行关闭,从源头上杜绝网吧超时经营。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省、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全方位立体式的网络文化市场服务监管格局,积极探索网吧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定期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并曾多次与电信部门协商关于午夜断网有关事宜;对市场划片,实行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的目标管理;突出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分早、中、晚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的时段)的巡查;发动社会各界有志之士进行义务督查。目前,我市共有网吧175家,其中城区116家,乡镇59家。仅2010年一年,出动414人次,检查上网服务经营场所661家次,立案调查39件。其中,开展网吧超时经营专项整治活动3次,处罚19起,警告43起。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实名登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规定的时间以外营业的现象屡禁不止,对此,我局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突出这一重点,狠抓以下几个方面的落实,确保网吧超时经营的现象有所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