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 为了全面了解我区中小学的发展情况,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推进鹿城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学年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至。 二、评估对象:全区52所中小学(校区)。各集团学校均以校区(分校、联盟校)为单位独立参加本轮评比。以下四类学校不列入评估范围: 1.近两年被命名为 “温州市现代化学校(校区)”的中小学(校区); 2.今年明确申报“温州市现代化学校”的中小学; 3.乡镇中心小学的村级校区; 4.民办小学。 三、评估内容 鹿城区2011学年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内容详见《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操作标准(试行)》(温鹿教〔2009〕64号)文件。 四、评估程序 1.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 2.巡视校园; 3.观察教育教学活动(含听课、检查备课、作业批改等); 4.查阅档案资料; 5.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6.向学校反馈评估意见,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五、其他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117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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