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0年,鹿城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动,继续深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四级政府在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和研究方面制定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以优惠政策为抓手,全力推动区内企业的科技创新步伐,加速企业的转型升级进程。据税务部门的不完全统计,2010年,鹿城区2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上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优惠,共计减免税费1469.6万元, 15家企业享受到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共计加计扣除金额2651.8万元,实现加计扣除税收减免额662.9万元,两项合计直接为企业“减负”2100余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缓解了企业的资金运营压力,进一步增强了受惠企业继续进行科技创新的信心。
一直以来,鹿城区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税费减免、科技立项、财政补贴奖励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扶持奖励措施,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引导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大力鼓励区内企业开展技术研究创新,切实帮助企业赶上科技引领产业发展的潮头。此次2100余万的税收减免力度,让区内所有企业不仅再一次认识到了科技创新存在的现实好处,更体会到了党委政府对于科技在产业发展中所起作用的态度和决心,将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的科技创新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