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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温州市鹿城区总工会
温州市鹿城区工商业联合会 文件
温州市鹿城区企业家协会
温鹿人劳〔2011〕42 号
关于组织开展鹿城区非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监
督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总工会、工商联,有关企业:
为加强全区非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合法用工、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社会保险等工作,推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根据
上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保护、安全
生产、劳动用工等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鹿城区部分非公企业。
二、检查内容
劳动保护、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劳动用工、劳动合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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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时制度、社会保险等。
三、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从6 月上旬开始至7 月下旬结束,分4 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15日)。各街道、镇要开
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并准备书面自查材料,于6 月
10 日前报区总工会(联系人:应祖迁电话:88872300)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16日-6月30日)。组织区人事劳
动局、总工会、区工商联、企业家协会、卫生局、安监局、质量
技术监督分局、消防大队、工商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各单位
开展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进一步核实情况。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7月15日)。结合自查自纠和
重点检查情况,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督促落实、限期整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7月31日)。各有关主管部
门根据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完善管理措施,防止再次出现
违规现象。各企业要写出总结报告,于7 月25 日前报区总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充分
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为及时研究解
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决定成立劳动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用
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唐晨曦为组长,林章平、石笑茹、张宪麟
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林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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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办公室主任。区人事劳动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
卫生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消防大队、工商分局等部
门工作人员为成员。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
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狠抓落实。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
为,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三)认真检查,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
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现
象,对隐瞒、虚报情况,拒绝配合检查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并追
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人事劳动局区总工会
区工商联区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通知
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
业家协会
鹿城区人事劳动局2011 年6 月1 日印发
共印10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