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鹿城区劳动模范评比活动的通知
鹿发改〔2012〕5号
区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鹿委办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现将鹿城区2010—2011年度第三产业领域劳动模范评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总结我区两年来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鼓励全区人民在本职岗位上继续深入开展“学先进、比贡献、兴改革、求创新”的群众性活动,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2010年以来,在第三产领域作出显著成绩的工人(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者及其他人员。
三、评比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廉洁奉公、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扎实的群众基础,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为群众所公认。
2、企业负责人被推荐为区劳动模范的所在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工会等群团组织,并建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