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办函〔2011〕37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温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温电教[2011]18号)精神,坚持“建设硬件、强化培训、开发资源、服务教育”的工作方针,参照各校在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学校信息化活动的开展和师生信息化素养提高等方面的所取得的成效。经研究,决定评选2011年度鹿城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1.先进单位(集体):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