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文〔2012〕13号
鹿城区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1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xxgk.lu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2幢,电话:88030207,电子邮箱:whj@lucheng.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发〔2008〕 4 号)和《关于印发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08〕10号)要求,本单位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截止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与特点,制定了《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同时,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到2011年底累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的材料,于每月的26日前上报工作统计报表。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同时保证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本单位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等,目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