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今年以来,鹿城区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破难攻坚和双百行动,大力实施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大力开展以科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与金融创新为重点,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上半年我局出台了《鹿城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等3项政策、组织申报了省级孵化器、启动科技文化融合基地的建设,并获得浙江省科技厅2011年度科技宣传与普及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破难攻坚,科技振兴实体经济。
1、深入调研,制定科技政策,优化科技服务软环境。
一是深入调研,完成“1+x”相关政策制定。针对区内小微企业和科技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需求,深入各行业协会、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等调研有关企业发展的科技优惠政策需求,积极发挥政策措施的引导和扶持作用,牵头起草了《鹿城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2个科技扶持政策。.目前,2个文件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组织实施,优化科技创新软环境。此外,根据科技工作相关需要和企业诉求,完成《鹿城区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对应《鹿城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完成本部门《鹿城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三年计划》的编制,细化对小微科技企业的培育扶持措施等。
二是完成推进科技软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了综合孵化器认定管理、种子基金管理、孵化企业优惠扶持措施等内容的《温州市鹿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及经费补助办法》,加强对各类孵化器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温州市鹿城区在孵企业延续孵化管理办法》,加大对孵化器对小微科技企业的孵化培育力度;制定鹿城科技文化融合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鹿城科技文化融合基地建设优惠政策,对入驻鹿城科技文化融合基地企业免租金十年,协议五年一签的优惠政策。
2、积极组织,实施科技项目,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积极做好科技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一是开展区级科技进步奖评审。组织开展2011年区级科技进步奖评审,对受理的13项科技进步奖申请项目进行行业评审,并上报行业评审结果到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根据 2011年度我区新评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科技型企业称号企业情况,推荐上报扬业电器、科视电子等61家到区政府,由区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二是认真落实科技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孵化器入孵企业房租返还政策,对2011年度经考核符合房租返还政策的在孵企业共计返还租金177780元;为授权专利提供补助,已经发放补助59.4万元;积极落实研发经费税前抵扣政策,2012年累计为2011年度44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等提供税收优惠、研发加计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各类科技优惠税收减免3462.53万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压力,促进自主创新热情,提升企业竞争力。完成长城减速机,挺宇集团、南方游乐、石坦巷小学.温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等14个单位的科技项目的验收工作,合计补款54.5万元。
三是开展区级科技项目申报。启动2012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对优秀科技研发项目进行立项扶持。截止6月底已受理申报申请科技项目57项,其中工业项目21项,农业项目17项,医学项目14项,软课题项目5项,并先期对部分工业和农业类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
四是做好科技项目推荐上报。积极推荐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在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在研项目的调查摸排基础上,下达《关于下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的通知》文件,组织17项高新企业和科技企业在研项目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其中4项科技项目申报重大专项项目,12项科技项目申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1项项目申报公益技术研究工业项目;另外组织5项项目申报激光与光电产业科技专项。
3、积极培育,扶持推进各类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创新型企业培育申报。组织7家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提前介入、积极指导,联合财税部门,并安排专人协助企业按照高新申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和规范财务台账,上半年推荐1家已完成材料准备的企业申报今年度第一期高新技术企业,剩余6家企业作为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企业进行培养;做好5家高新企业的高新复审指导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复审材料的准备;组织3家企业申报市级创新型企业。
二是做好专利示范企业的培育。根据省、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2年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的复评和申报工作,推荐国家专利示范企业1家,组织指导2家企业参加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复评,组织2家企业申报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创建;组织指导15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参加复评。通过复评工作,督促企业不断加强专利申请,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三是组织企业开展科技交流。积极开展院校与企业科技交流活动,配合我市激光及光电产业集群建设工程,组织我区光电类企业参加各类光电行业科技交流会,上半年共组织8家企业参加慕尼黑上海光博会,8家企业参加韩国光州产业与科技推介交流活动,1家企业参加光州产业与科技推介交流活动项目签约活动,组织3家企业随市政府组团赴韩国、日本开展科技经贸对接洽谈活动;邀请中欧国际商学院两位教授对我区企业进行调研指导,助推企业转型。
(二)建设创新载体,推进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克难攻坚任务要求,全力做好发展平台建设,以建平台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今年以来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调研工作,组织企业申报各级企业研发中心,目前已经完成推荐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家。
1、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对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任务要求,认真按照申报文件要求提前开始相关申报材料及其证明附件的准备工作,并积极与省厅相关处室做好工作对接,就申报材料准备的具体细节事宜寻求咨询和指导。目前,按照考察组专家现场考察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形成终稿进行上报。同时,我局还结合省级孵化器申报,同步开展市级孵化器申报工作,并组织东瓯智库进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建申报,努力推进各级、各类孵化器建设健康发展。
2、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
一是努力创建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基地。作为市科技系统和区政府重点工程,我局高度重视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经大量调研、专题研究制定《鹿城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并召开建设实施方案的专家论证会,就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最终定稿;积极联合双屿街道协调落实基地移交厂房的清理、建设资金的到位等前期工作,并经区长办公会议争取优惠政策,确定给予入驻基地的企业“免租金十年”的优惠(协议五年一签)。目前,基地装修实施方案已经确定,并完成了装修工程的报批手续,7月5日装修工程招标开标;基地招商工作有序开展,已有12家企业提交入驻申请材料,在对申请企业按照入驻条件要求进行入驻申请材料的审核,预计10月底前完成开园任务。
二是做好科技金融大厦筹备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制定了科技金融大厦建设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大厦建设的资金概算、大厦建设选址的调研,确定了大厦的建设选址,并与双屿街道建工委、规划等部门就科技金融文化创新孵化大厦建设前期工作进行协调,积极协调落实大厦建设资金的来源,按要求完成项目各项申请的材料准备并上报规划部门。
(三)创建优质品牌,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区。
1.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强区创建工作。
积极发挥公安、工商、文化、质检、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作用,认真制定《鹿城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2012年度推进计划》,及时召开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年度知识产权推进工作,落实强区创建职责,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扩大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的创建工作。
整合知识产权执法、培训、咨询等资源,实现部门联动、资源共享、联合推进,今年以来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等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其中“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专题系列活动联合了鹿城区人民法院、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鹿城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讲座、企业家座谈会暨工作通报会、宣传专版、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审判开放日、商标、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会、走访企业等为期一个月活动,是近年来宣传活动力度最大的一次。
2.积极发挥专利管理工作职能,推进专利工作健康发展。
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处这一专利管理部门职能,积极推进专利工作较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