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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文函 [2012]13号
关于区八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5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叶剑秋委员:
你在区八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25号《立足〈非遗法〉,保护和发展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2006年正式启动,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非遗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非遗保护工作。通过一系列的保护工作,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了我区的文化软实力,并由此推动鹿城区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资源强区跨越。2006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及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专家委员;2009年,又成立了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区文化馆合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办事机构,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申报、研究等各项工作。虽然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存在经费缺乏及无人员编制、无专业人员等问题,但随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程度逐年提高、财政经费逐年增加,通过专业保护机构积极努力,无论是从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濒危项目的抢救传承和发展、非遗传承基地、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及非遗专题博物馆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使得很多项目从静态保护走向了动态传承,摆脱了失传的困境。
一、几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认真开展普查工作,建立非遗项目名录保护体系
我局从2006年开始普查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非遗项目,在明确了普查工作的目标、范围、要求和步骤后,在全区各个乡镇、街道建立普查队伍,按照“不漏村居、不漏项目、不漏线索”的要求,在全区163个社区和143个行政村开展全面调查,顺利完成了图文编辑、文字整理、声像合成、光盘绘制等工作。共查访记录线索21697条,筛选出较有价值的线索1877项,其中民间文学571项、民间音乐32项、民间舞蹈7项、民间戏曲6项、曲艺17项、民间杂技10项、民间美术66项、手工技艺270项、生产商贸习俗18项、消费习俗83项、人生礼仪174项、岁时节令126项、民间信仰132项、民间知识81项、传统医药154项、游艺体育83项、其他类47项。随后,我局对各街道、乡镇普查登录的项目进行汇编,建立了数据档案,全区共编纂文字资料22册计48万字,圆满完成了普查工作任务。几年来,我们积极做好各级名录的申报,截止目前为止,区人民政府分五批公布了51个非遗项目;馒头驻中医正骨疗法、温州船模制作技艺等35个项目被列入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扩展项目;竹丝镶嵌、拦街福等13个项目被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温州莲花、彩石镶嵌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
为加强对濒危非遗项目与传承人的保护,我局通过建立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落实项目补助经费、召开传承人座谈会、开展传承人慰问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传承人自觉履行传承义务、更好地保护传承人。2006年以来,戴春兰等2名民间艺人被文化部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张锦达等8名民间艺人被省文化厅确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陈忠达等9名民间艺人被市文广新局确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彩石镶嵌国家级项目传承人缪成金通过建立彩石镶嵌工艺传承基地带徒授艺;金鼎瓯菜烹饪学校通过建立瓯菜烹饪技艺生产性传承保护基地,带出了一大批学徒和烹饪大师;其它项目的传承人也通过各种方式培养传承人,由此发展壮大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
(三)经常开展宣传展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