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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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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223号)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12279号)的要求,为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715日至10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现将《鹿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鹿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223号)、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12279号)和《鹿城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总体要求,加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不良主体、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保障农业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督促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主体的告知(约谈)率、培训率、承诺率达到100%;

(二)违法添加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药物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率达到100%;

(五)有关街道、镇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配备和监管责任到位率100%;

(六)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整治率100%。

三、时间安排

(一)具体方案制定阶段:2012年715日至720日。各有关街道、镇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针对本区域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百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实施整治阶段:2012年721日至1025日。各有关街道、镇围绕整治重点,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协作,集中力量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2年1026日至1115日。各有关街道、镇对百日行动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并将百日行动总结及时报送区农林水利局和当地食品安全办,区农林水利局将适时组织督察和考核评价。

四、整治重点

(一)突出蔬菜水果茶叶禁限用高毒农药整治。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以科研名义擅自从事生产、销售农药(包括生长调节剂)的行为。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的行为。组织开展蔬菜水果茶叶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

(二)突出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整治。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依法查处饲料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按规定标注的违规行为。同时,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落实及无害化处理情况,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

(三)突出病死猪处理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加快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

  (四)突出农业投入品整治。以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秋季“绿剑”专项活动,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遏制农资违法犯罪活动。

  五、主要任务

  (一)农业投入品“绿剑”执法行动

  通过开展“绿剑”专项执法,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完成98%以上农资连锁店实施农资店身份证制度,2家以上农资店实施条形码信息管理;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级农资诚信示范企业动态监测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取缔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牵头单位:鹿城区农林水利行政执法大队)

  (二)蔬菜标准化生产推广行动

  通过推广行动,重点实施范围的蔬菜基地95%以上建立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蔬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生产实际,建立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实现追溯管理的“五有一追溯” 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加强宣传、培训,规范农药农资使用,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蔬菜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鹿城区农林技术推广总站)

  (三)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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