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文〔2012〕47号
关于举办2012年度鹿城区演出业经营单位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全区各演出业经营单位:
2012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演出场所的管理,规范演出行业经营秩序,努力促进全区演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筹建鹿城区文化演出行业协会,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度鹿城区演出业经营单位法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二、培训地点:瓯昌饭店三楼会议室(百合厅)。
三、参加对象:演出业经营单位(演艺场所、演出团体、演出公司、文化传媒公司、婚庆公司)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
五、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