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六城联创”工作为契机,以农民增收为中心,围绕年初制定的“十件实事”工作目标,立足于特色和亮点,创新思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为我区“三农”工作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1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现代农业稳步推进
2011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早安排部署全年的农业工作,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品牌化战略,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共累计落实各类种植、养殖、林业、渔业及农机补贴金额300余万元,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较大幅度增收。全年实现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作物总产量“两增”,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4.8万亩以上,总产1.8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
1、农业“两区”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开展粮食功能区建设。完成了《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功能区规划》并上报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按照省厅下达的实施方案,开展粮食功能区农田设施工程,工程概算20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和招投标,于12月初进场施工。二是实施农业功能区建设工程。编制完成了《鹿城区农业功能区规划》并通过论证评审;调整建立了“温州市鹿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协调农业“两区”建设日常管理和项目申报等方面的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已经获得批准的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点有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园区1个、特色农业(林业)精品园3个;市级主导产业示范园区1个、特色农业(林业)精品园2个。
2、畜牧业生产平稳发展。积极加强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落实市政府制定实施的扶持养禽业生产政策,提高了家禽养殖户的积极性,全区生猪规模养殖率达到90%,家禽规模养殖率达到95%,规模养殖水平大幅提升,畜牧业生产形势较好。进一步加快畜禽基地建设,在藤桥镇发展1个年存栏4万羽的蛋鸡基地,在岙底、藤桥发展2个年出栏5万羽的三黄鸡基地。同时积极推进列入省级农业“两区”建设的藤桥镇蛋、肉鸡示范区和鹿城区藤桥镇生猪养殖精品园项目。据统计,目前全区生猪存栏3.3万头,其中能繁母猪0.27万头,全年累计出栏商品猪5.02万头;牛存栏593头(其中奶牛36头),累计出栏358头;山羊存栏1041头,累计出栏2005头;家禽存栏145.46万羽,累计出栏511万羽。累计肉类总产量8862.23吨。
3、农业产业化档次不断提升。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完成2家无公害农产品和1家绿色食品复查换证;组织申报认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无公害农产品2个,省级森林食品基地1个。目前,全区累计拥有省级农业骨干龙头企业1家,市级“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15家,市级农业骨干企业13家,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6.7亿,固定资产2.9亿,带动农户9460户;拥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5家,森林食品基地1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的企业有10家共10 个产品,获得中国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企业有4家共14个产品,获得国家有机食品标志认证的企业1家共2个产品;我区的农产品中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2个,获得温州市名牌产品称号的4个。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三位一体”各项工作,完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4、农业科技化水平不断提高。将开展农机化服务,培养新型农民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增长,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充分利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实施专业农民农业技能培训。全年共培训390人,完成计划的130%,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生产水平与就业竞争能力。同时加强农广校建设管理工作,筹备新学期开学、招生及教学安排等相关事宜。二是全面推广水稻强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蔬菜设施栽培和无公害生产等技术;大力引进和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早稻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晚稻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三是开展农机化服务。全年下田机耕拖拉机758台次,完成机耕作业面积3.58万亩,机耕率99%;投入作业联合收割机72台次,完成机收面积3.05万亩,机收率85%,完成机插面积2400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66%,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5、农业信息化不断深化。经常性地开展科技下乡和农技110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工程,建立了3个示范网站,今年注册用户成功突破了10000户,用户开通率达到95%以上,有效加强了与农民之间、农民和农业干部之间、农业干部和农业干部之间的信息交流。
(二)农村经济管理深入开展
1、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是大力推进“三资”清理工作。在总结藤桥镇5个村“三资”清理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年在全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落实专项经费30万元,目前已完成清理村67个,公示确认35个村,正在登记核实32个村,未启动7个村。二是大力推进产权改制工作。按照全市“三分三改”工作统一部署,在藤桥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强与试点镇联系、沟通工作,进行政策指导、把关。7月份,我区成立了今年首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目前第二批试点村(藤桥镇陈良村、枫林岙村、茅垟村),正在改制中。三是大力推进“三年一轮审”工作。印发了《鹿城区二○一一年度农村审计工作计划》,全区计划审计单位数45个,其中区农村审计站审计的39个村明确了审计组长、主审及复核人员,责任到人。截止目前,已启动2011年审计村37个,出具审计报告42个村(包括跨年度审计村17个)。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按照今年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50%的目标要求,将土地流转新增面积任务落实到各街道(镇),并纳入对街道(镇)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土地流转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动态信息;同时发挥流转服务机构和基层组织的作用,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2011年全区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18亩;共向127户土地流转规模户发放2010年度土地流转规模户奖励经费546564元,涉及土地流转面积总计为9109.4亩;受理土地仲裁案件9件,结案8件。
3、进一步规范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区于2010年11月启动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4月底基本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村支部书记兼社长116人,占83.45%,健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同时,制定了《鹿城区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已发放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57个村,积极推动村经社规范化建设。
4、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定了《2011年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2011年区直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点整治领域和内容》等相关文本,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网络,加强交流培训,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入。2011年组织开展的收费专项清理检查中,共处理清退各类收费7.5万元。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1、大力开展水利建设工作。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编制完成了《鹿城区“十二五”水利行动计划》和《鹿城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为下一步水利建设工作指明方向;进一步加大投入,重点开展防洪避灾工程建设。截止目前,我区共完成水利投资33291万元,其中七都标准堤塘工程、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温州市沿江防洪堤工程鹿城段以及区戍浦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4个重点工程完成投资30300万元,骨干工程及小农水项目完成投资2991万元,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2、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11年度,省绿化委分解下达我区平原绿化造林面积3446亩。我局对照目标任务,积极动员部署,认真编制规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区去冬今春共完成绿化造林面积6424亩,占市下达任务数5203亩的123%,占区下达工程总建设任务5883亩的109% ,总投资6518万元(不含市级公园投入)。其中完成城市绿化2304亩(包括市级公园绿化1600亩)、公路绿化525.3亩、塘河绿化64.5亩、江(河)岸绿化431亩,基干林带修复103亩,村庄绿化201亩、山地造林1790亩、碳汇造林1005亩。同时,完成五磊山森林公园、仰义公园(洞桥山公园)建设规划和瓯江南岸“瓯江大桥-卧旗山”绿道绿化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已于11月初上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四)积极维护全区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