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城管与执法事权下放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切实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温委发〔2011〕175号和鹿委发〔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下放原则。坚持依法、高效、专业、便民原则。
二、下放方式。根据法律法规和鹿委发〔2012〕12号文件要求,区城管与执法事权下放采取内部调整的方式,将事权下放给辖区街道(镇)中队承担,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下放事项。所有建筑物上用于非商业性宣传或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户外非广告的招牌设施、临时宣传品、户表安装和台阶翻修挖掘道路审批、各类化粪池备案、城市建成区内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家畜禽等六项审批事项;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等八大类337项行政处罚权。
四、下放时间。3月底前将事权下放到位,完成派驻各功能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和分配到岗。考虑便民高效,设过度期为三个月,过度期内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各功能区窗口均可受理审批。
五、工作模式。
(一)行政许可。在各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受理窗口,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在各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派驻1-2名工作人员负责统一受理。所下放审批事项交由辖区街道(镇)中队直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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