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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镇机关各科室、部门站所:
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鹿纪〔2012〕179号)要求,现就我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若干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各社区、科室、村委学习贯彻《若干规定》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完善考评激励情况,落实待遇保障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情况等。
2、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信访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处理情况。
3、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特别是查处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欺压群众、奢侈浪费问题等情况。
4、建立健全《若干规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等情况。
5、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推动《若干规定》落实的情况。
6、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负责人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19个不准”,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2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
二、有关步骤安排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前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文件下发日至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