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文 [2013]7号
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
根据《行政许可法》、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201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2〕330号)要求,决定对全区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进行2013年度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范围
全区已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法》并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书报刊(含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发行单位或个人,含2012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音像发行单位纳入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并在年度核验时统一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再单独发放《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二、年度核验时间
年检登记时间为2013年2月4日——2013年3月10日。
三、年度核验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参加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或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核验申请;
(二)发行单位的年度总结(包括自查报告);
(三)如实填报的《201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四)原核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和有效的工商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负责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受表彰或处罚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