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的通 知
各科室,各社区,各基层站所:
《五马街道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已经街道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五马街道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五马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街道各线职责分工、各社区分片包干职责,各基层站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主任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
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街道划分的各网格责任人为消防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对网格内发生的消防安全负具体责任。
4.每半年组织召开全街道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组建街道、社区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突出对“多合一”企业、家庭作坊和群租房等火灾易发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者存在较为严重火灾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并通过媒体宣传,警示社会。
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社区消防工作室。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分管综治工作负责人负责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部署全街道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宣传职能。
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0.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三)街道办事处其他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其他领导分线负责,按现有分工对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线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片包干”与“分线负责”相结合模式。“分片包干”是以街道各领导所联系社区(经济合作社)、街道机关干部所驻社区(经济合作社)为责任片区,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牵头组织协调、整治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活动任务,履行好一岗双职。“分线负责”参照区政府消防工作分工原则,街道各相关领导及其分管职能科室负责本系统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分工。马成钢负责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王赛娜负责高层建筑、地下车库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的消防安全;陈迎芳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金霏漫负责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的消防安全;周密负责无照、无证生产经营场所、单位的取缔;朱丽丽负责福利、托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刘益铭负责建筑工地安全工作和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王永标负责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四)社区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社区负责人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3.协助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排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及时反映群众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社区组织辖区群众或单位消防安全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二、基层站所共同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
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基层站所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基层站所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本基层站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
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参与研究消防工作。
8.完成区街道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派出所职责
1.对社区消防工作室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街道协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