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各街道(镇)、区直(市属)专业部门: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数字城管工作紧紧围绕“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的战略部署,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全市数字城管全年综合考核排名第二,数字城管的处置率和按期处置率较2011年大幅度提升。为进一步调动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干劲、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温州市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数字城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标准以数字城管月度考核通报为主要依据,注重工作实绩。
(二)坚持评审从严的原则。评审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把关,使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三)坚持专项指标和全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主要依据数字城管派遣任务完成月累计排名情况,参考数字城管案件办理量、处置率、按期处置率等指标,进行专项考评和综合评价。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工作先进单位”(3名):评选范围为鹿城区参与数字城管考评的各街道(镇)及区直(市属)专业部门。其中街道(镇)名额2个;区直(市属)专业部门1个。
(二)先进个人(13名):评选范围鹿城区参与数字城管考评的各街道(镇)及区直(市属)专业部门分管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具体从事数字城管工作的部门(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编在岗)。区数字城管中心2名;各街道(镇)1名,其中评选为先进工作单位的增加1名;区直(市属)专业部门共3名,按全年处置工作量进行联评。
三、评选标准
(一)“数字城管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履行职能、推动科学发展上业绩突出,努力实现数字城管“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总目标。
2、部门内部管理有序,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能够及时接收、办理、回复数字城管系统派遣的工作任务。本单位涉及数字城管工作的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数字城管工作的基本技能、规律和方法。
3、出色完成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派遣的任务。2012年度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成绩优异,年度月累计考评排名、办理数字城管案件总量及考核排名名列全区前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