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鹿城区教育局2012年工作总结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鹿城区教育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的重要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教育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区教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优质均衡发展为着力点,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深化改革、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维护稳定,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一、明确努力方向,全力谋划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区

  年初,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王立彤提出我区要加快创建教育现代化区,并力争首批创成。区政府就此召集相关部门举行专题协调会,区委常委、副区长伍挺多次深入教育部门及学校开展调研。区教育局在历次校园长会议上均专门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组织拟订《鹿城区创建省级教育现代化区实施方案》初稿及有关附件材料,当好区政府的参谋和助手。9月7日,区委、区政府隆重举行了2012年教师节庆祝表彰暨创建教育现代化区动员大会,王立彤书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就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区直属各单位和各街镇的相关领导以及校园长、教师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极大地增强了全区上下创建教育现代化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随着创建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区教育局在历次全区校(园)长会议上,就创建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领导和局机关科室人员切实深入基层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倾听教育第一线师生的心声,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共同探讨创建思路和工作方案,并积极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同时,多次组织部分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到上海、杭州、济南等地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察调研,虚心学习借鉴当地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目前,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更新了观念,理清了思路,增强了创建的信心,形成了人人参战、校校争先的浓厚创建氛围。

  同时,我区积极开展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创建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体现信息时代特征,我们确定了台帐电子化、迎验网络化的策略,建立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专题网页,按省定指标要求设立功能模块,输入相关数据、资料,完成电子建档。同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与温州电视台“教育时空”联合制作专题片,于4月21日在科教频道播出;撰写专题报告《教育均衡:鹿城区义务教育发展迈向新高地》,并发表于浙江省教育督导网上;编印《鹿城教育督导通讯》创建专刊等。作为全省首批、全市首个接受评估验收的县(市、区),我区于8月16日至8月17日迎来了省督导组的检查。省督导组在听取鹿城区人民政府的创建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审核相关数据、随机抽检农村及城区学校后,对我区创建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二、推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又有新举措

  根据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副厅长诸子育在全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省各地今年要坚决取消一切与入学挂钩的收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公办学校做到“零择校、零捐资”。新的招生政策有效促进辖区生就近入学,消除了择校现象,破解了招生顽疾,有效促进校际之间生源的均衡,逐步实现教育公平。与上年相比,招生政策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所变化:

  一是在学校施教区基本维持不变的基础上,对新学校投入使用的区域进行调整。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和调整部分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特别是合理划定新建成的鹿城实验小学、城南小学会昌湖校区施教区。通过教育信息网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将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时间、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二是城区认定范围扩大。为了与鹿城行政区划调整相适应,新改制为街道的双屿、仰义、七都及并入南汇街道的南郊,今年执行与原城区各街道一样的招生政策;

  三是采取分类别、分批次的办法有效地解决了非鹿城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符合省定条件的非鹿城户籍人口子女全部免费免试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在鹿城有住房(持有房产证一年以上)又的确居住生活在鹿城者(包括持有居住证者),按片区相对就近免费免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不符合省定条件的非鹿城户籍人口子女可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相对优质的民办学校因学额有限则进行电脑派号。

  四是扩大小班化教育实验范围。经过几年的小班化试点,光明小学、广场路小学、少艺校等第一批小班化试点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与推进小班化办学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区进一步推进小班化教育试点,增加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数量,以提升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五是调整、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教师流动力度,鼓励、引导优质师资向相对薄弱校区和农村学校扩展,促进师资均衡分布。

  同时,对电脑录入的招生数据进行联网审查,各校在现场报名登记基础上,对所登记的适龄儿童的信息统一录入数据库进行身份证比对,以防止伪造身份证或一人多报情况的出现。

  三、坚持协调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再创新高

  1.学前教育扩面提质跨上新台阶。一是多途径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2年,我们新建了温七幼欧洲城园区、温十一幼康城园区、温十二幼新田园园区、实艺银都幼儿园均已开办,温三幼龙方园区已完成移交,目前正在装修前期工作;改扩建了藤桥镇天天乐幼儿园、藤桥镇德昌幼儿园、藤桥镇镇南幼儿园。二是强化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厅关于“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幼儿园自评,教育局统一检查方式,对全区110所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认真组织民办幼儿园年检和换证两项工作,全面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大对挪用幼儿伙食费、以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处罚力度。2012年共创建了11所等级幼儿园,其中温一幼亦美园区、温州市艺术幼儿园通过省一级幼儿园评估;温二幼百里园区、温十幼国脉园区通过省二级幼儿园评估;金太阳幼儿园、广利幼儿园、藤桥镇天天乐幼儿园、藤桥镇镇南幼儿园、温六幼嘉鸿园区、温七幼欧洲城园区、温十二幼新田园园区通过省三级幼儿园评估。三是强化宣传导向作用。制订下发《温州市鹿城区2012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学前政策举措、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的宣传和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

  2.抓住机遇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根据“1+9”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安排,我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先后召开了全区民办教育工作推进会和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动员会。成立了鹿城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完成鹿城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经费预算明细表;完成4所首批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校在校生的核对及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核算民办小学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最低工资指导线(我区民办小学教师的最低工资指导线是每年59000元,民办幼儿园教师为每年51000元),4所首批推进学校已于今年5月开始执行该工资指导线。完成了民办学校教师事业参保工作。

  为加强对星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了《鹿城区星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促进星级民办培训机构发展更加规范,办学再上等级。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检评优工作,共评估上报1所民办小学、17所民办幼儿园和10所民办培训机构为年检优秀单位。继续开展2012年度鹿城区星级民办培训机构的年度评估,对星级培训机构予以奖励。

  3.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获得新成效。积极做好鹿城职技校省三级重点职高的申报和验收工作,继续加强对鞋革实训基地的运作管理,对鞋革实训基地的功能区布局进行合理调整。推进落实鹿城职技校学校专业教师结构调整三年发展规划,引进外聘鞋革专业带头人,重点培养一批鞋革专业骨干教师。继续做好部分教师转型培训,组织教师47人次(国家级2人,省级19人)参加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等培训。聘请鞋革企业(培训部)师傅开展师徒帮带活动。开展三坛、市级骨干教师与年轻教师的师徒结对活动;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和业务比赛。鹿城职技校被确定为温州市中职十大专业研训创建基地(鞋服类),荣获温州市首批创新创业基地荣誉称号。

  4.社区教育稳步发展。省教育厅已推荐我区申报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全省仅推荐2个);同时申报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道。顺利通过1所市示范社区学校和7所市一级、二级社区学校的预查,已进入市级审核认定阶段,等级社区学校创建率预计可超35%。针对我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新局面,调研社区学校、社区分校的社区教育情况,重新调整我区社区学校为8所、社区分校为68所。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区社区教育网络情况,温州市“十二五”社区教育布局规划的要求,制定鹿城区五年社区学校(分校)创建计划;针对区划调整后社区分校参与“四点钟学校”管理出现的衔接问题,重新修订、完善“四点钟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鹿城社区分校评估标准》,促进社区分校工作规范化开展,夯实全区社区教育基础;社区教育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与温州社区大学合作,在“温州学习网”开通市民网上学习课堂,发放市民学习卡5万多张。

  5.特殊群体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重视并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6568人中,非鹿城户口30844人,占46.33%,其中相当一部分学生就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们对外来务工子女民办学校实行集团校统一管理,促进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创造更好的就学环境。二是保障“三残”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我区原有温州市聋哑学校和温州市新码道学校两所公立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在浙南一带享有盛誉,“三残”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100%。2009年,这两所学校并入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我区的特殊教育功能随之迁移。同年我区成立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今年更名为鹿城区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对我区普通学校的特殊孩子随班就读工作进行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在教学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学生培养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在广场路小学、瓦市小学等学校建立首批随班就读资源教室.

  四、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大力加强师资队伍梯队建设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036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