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文 [2012]7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
鹿城区各印刷经营单位:
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区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和浙新出发〔2012〕75号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换证工作。同时,鉴于现行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已经到期,年度核验与换证工作同步进行,现将我区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换证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换证的单位为鹿城区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专业制版)及个人(打字复印),含2012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年检换证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二、年度核验换证时间、地址和方法
本次年度核验工作时间自2012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3年2月底结束。年度核验换证地址为宽带路18号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窗口(联系电话:56588368、56588278、56588327),参加核验换证的印刷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认真填写《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各项数据和内容要如实填报。
三、年度核验换证所需材料
(一)《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二)印刷企业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法规规章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情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四、年度核验换证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