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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双屿街道社区(村)新居民服务站的通知
温鹿双屿办〔2012〕286号
各社区(村),辖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街道新居民的服务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强化队伍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现就设立社区(村)新居民服务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和定位
社区(村)新居民服务站(室)(以下简称服务站)是街道对新居民实行综合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基层组织,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作为公共事务的服务性平台,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将可以委托的服务职能委托给社区服务站开展。依托新居民、出租房屋等信息资源,实行“以服务促管理”,为辖区新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管理。
二、机构设置
服务站由以下人员组成:设站长1名,由社区副主任兼任;副站长3名,由社区民警、治保主任、计生委员担任。按照本村、社区新居民、出租房屋和用工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新居民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站配备专职协管员。再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各居民院落门卫、楼栋长、院委会人员、水电气抄表员、企事业单位内保人员(包括行政、人事部门人员)、商家代表、治安积极分子等各方面社会力量,作为服务站兼职信息协管员。
三、机构、人员组成名单
(一)营楼桥社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站
站长:黄刘芳(社区副主任)
副站长:郑碎弟(社区民警)麻良娒(综治干部)
叶巧红(计生干部)
协管员:胡中稳郑加启胡林芬
(二)牛岭社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站
站长:张雪聪(社区副主任)
副站长:李力(社区民警)周秀福(综治干部)
林秀琴伍素贤(计生干部)
协管员:王国友骆勇虎卢成桂黄曼雷
(三)黄龙社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站
站长:欧若曼(社区副主任)
副站长:林和(社区民警)
周爱琼刘浩陈伟吴朋(综治干部)
吴素华商海玉(计生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