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雷击风险评估防雷检测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3〕83号
省气象局,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协商沟通情况的通报》,现就降低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规定的标准分别降低40%、30%、30%,具体为:
雷击风险评估服务收费,按项目投资总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1000万以下(含1000万)0.6‰;1000-5000万(含)0.45‰;5000-10000万(含)0.3‰;1亿-10亿0.15‰;10亿以上0.05‰。雷击风险评估服务机构可以根据委托评估项目的具体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在上下浮动20%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签订服务合同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