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蒋申申委员:
你在区八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82号《关于规范建设温州文化创业园有序发展文化产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府引导,重新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和创意园的全局规划和单体定位问题。
我区中心城区地少人多,发展空间极其有限,而部分早年建设的老工业区已从当年的城市边缘地带变成中心城区,厂房老化,不但影响城市形象和附近居民生活,也限制了企业自身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区控制性规划已将主城区内的大部分老工业区调整为第三产业,严格限制了工业在空间上的拓展,为城市有机更新提供了基础性的条件。通过城市有机更新,城市获得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环境的美化,居民生活更加方便,而企业本身通过出让土地获得土地溢价,并在新的工业区内享受到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形成“三赢”局面。
按照《鹿城区服务业发展规划(2010-2015)》、《鹿城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十点工作行业、项目准入导向目录》的有关要求,鹿城区工业区现状及发展定位,进一步细化产业导向,并区分为鼓励、允许、淘汰、禁止四个类别进行引导,其中鼓励类包括了文化创意产业。
我区以楼幢和街巷为划分基本单位,分为严格限制区域、适度控制区域、三产配套区域。其中,严格限制区域内,引入鼓励类产业须占80%以上;适度控制区域,引入的鼓励类产业须占50%以上;三产配套区域,主要以允许类产业为主不受比例限制。
从各地成功的产业集群案例来看,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作用主要应体现在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时性,以及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和文化创意市场的规范程度等,今后主要把握几个方面:
第一,积极构建实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平台。
第二,建立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特点的投融资体系。
第三,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关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对文化创意园建设的模式重新考量,对投资主体进行严格筛选和监控的问题。
土地政策逐步向文化产业倾斜。规划中指出,加大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的用地支持力度,优先确保规划确定的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经认定,对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原建筑物临时从事文化创意经营活动的,暂免土地收益金;对不改变土地用途,拆建原建筑物临时从事文化创意经营活动的,减半征收土地收益金。文化企业在税收财政上可享受的具体优惠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