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奚慧君委员:
你在区八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46号《关于加强民间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为保护鹿城区珍贵文化遗产,专门从文化大区建设经费中安排专项非遗保护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宣传、保护和传承。目前全区建立健全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其中国家级项目2个,省级项目13个,市级项目37个,县级项目51个。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的项目,都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对我区非遗保护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2009年鹿城区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具体承担非遗普查、研究、开发和保护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区还将建立全方位非遗保护机制,根据非遗重点项目的不同特点,科学地制定我区非遗重点项目年度保护计划和具体设施方案,以及传承人和再传人的保护和扶持工作。同时,我们也将充分发挥民间力量,鼓励和支持民间力量投入各种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研究、宣传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社会化进程,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