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林里乃委员:
你在区八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180号《关于丰富学生课外文化娱乐生活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中小学生的成长及文化市场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对丰富中小学生课外文化生活及量贩式KTV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指出了目前中小学生课外娱乐活动的局限性,分析了开放量贩式KTV对丰富中小学生课外文化娱乐活动的积极作用,并重点提出了“开放量贩式KTV允许学生进入活动练歌、唱歌”的建议,对此我们表示感谢。一直以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始终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量贩式KTV对未成年人的课外娱乐活动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课程,涉及到法律、卫生、教育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量贩式KTV与传统KTV相比,在管理模式、经营方式以及消费群体上都有其自身的特性,但量贩式KTV从法律角度来讲依然属于歌舞娱乐场所,而且,从我们以往检查的情况来看,每次发现的在量贩式KTV娱乐的未成年人均有饮酒、抽烟的现象。同时,由于歌舞娱乐场所的音响都比较嘈杂,未成年人处于这种环境之中对身体,特别是听力的发育都有严重的不良影响,不利于其今后的发展;国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学业出发,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