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的通知》(文市函〔2013〕262号)和《关于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温文审〔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战略任务,通过健全法规制度,简化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程序,推动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以开展行政审批检查为抓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审批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文化市场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规范化建设及检查内容
(一)规范化建设内容
1.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依法公开法规依据、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确保审批主体、条件、程序合法;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行政审批信息。
2.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公示听证办法,确保行政相对人和利害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合理利益得到充分体现;按照文化部的部署推进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网上受理和审批流程、结果的网络核查。
3.健全行政审批文书和案卷管理
依法保留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示听证、变更延续等相关工作流程记录;制定文书格式、案卷保存、调阅、核查的标准,确保案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电子政务的,还应当有效维护电子公文的安全性和可识别性。
4.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监督
公开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审核审批事项,不得违法违规设立审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确保审批主体合法性,不得擅自变更审批机构、审批层级;规范审批行为,不得擅自变更审批条件、程序,不得随意延长审批时限,不得违法收取行政审批费用;推进绩效考核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鼓励,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
5.行政审批人员履职能力
提高行政审批人员核心业务能力,从岗位履职需求出发制定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管理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考核纲要,通过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熟练掌握与审批对象有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点提高妥善使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指导的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适时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服务。
(二)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重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