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2013年五马街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无证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2013年五马街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无证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3年五马街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无证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打非治违”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温州市安监系统无证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2013〕68号)、《关于印发2013年鹿城区安监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安监管〔2013〕47号)、《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温鹿政办〔2013〕6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目标
涉及安监系统前置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烟花爆竹经营,非煤矿山的生产、经营单位。
以2013年初排查为基数,无证处置率50%以上,确保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性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性单位持证率100%。
二、工作重点
重点突出整治五个方面行为:一是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二是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活动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已依法被注销、吊销或撤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件或营业执照过期,擅自继续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四是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五是未及时变更许可证行为。
三、工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