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面向鹿城区区外公开选调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择优选调。
2、资格准入,规范程序。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教龄满五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获得县(区)级教坛新秀或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列为市级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获得市级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及以上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凡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3年6月30日。
三、具体选调计划
1、小学教师8名:语文学科4名,数学学科2名,其他(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2名。如其他学科符合选调条件和要求的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其空缺选调计划调剂到语文学科。
2、幼儿园教师5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6:00),逾期不予补报。
2、地点: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纱帽河99号)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